佛山市粤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网址:www.yuexunnet.com
联系人:潘经理
手机:18027673817
微信:fsyuexun
固话:0757-85523031
QQ:203738088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金贸大道6号中盈广场A栋402室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认定省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
2、管理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30%以上。
3、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达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5%以上。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4、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4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25家以上)。
5、累计毕业企业达到10家以上。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600个(专业孵化器的毕业企业5家以上,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300个)。
6、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专利。
7、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50%以上。
8、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并至少有3个以上的资金使用案例。
9、孵化器的运营时间一般达2年以上,并按省科技厅要求,至少上报1年相关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实。
10、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务、市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11、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并具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
(二)在孵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
2、申请进入孵化器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
3、属迁入的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4、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48个月(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60个月)。
5、企业成立时的注册资金,扣除“知识产权出资”后,现金部分一般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属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6、单一在孵企业入驻时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一般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的在孵企业,一般不大于3000平方米)。
7、在孵企业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菅项目(产品),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并符合节能减排标准。
8、在孵企业开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
9、在孵企业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留学生和大学生企业的团队主要管理者或技术带头人,由其本人担任。
(三)毕业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中至少二条:
1、有自主知识产权。
2、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3、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二、支持方式与强度:
1、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对高新区内的孵化器建设和发展进行重点支持。
2、 设立省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专项经费,每年投入一定资金,支持经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孵化器内在孵的初创企业、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
3、 经认定的省级孵化器,省、市科技行政部门或高新区管委会必须在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优先支持。对运行高效、发展良好的孵化器,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孵化器。
4、各级地方政府和科技行政部门、省级以上高新区,要把孵化器发展作为引进高层次科技创业人才、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升级的重要载体,把创新资源向孵化器集聚。各孵化器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专门的扶持政策,在规划、用地、资金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加大对孵化器建设的支持力度。
5、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政府、高新区等建立社会公益性孵化器,引导和推动地方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各类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创办多种形式的孵化器,并按市场化方向积极探索孵化器管理体制的改革。
6、省科技厅推动全省科技创业孵化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全省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孵化器能力建设。省科技厅依法组建“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指导并支持协会开展工作,组织孵化器之问的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提升全省孵化器的整体发展水平。
7、 省科技厅对全省孵化器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孵化器的工作进行考评,并对在孵化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连续两次达不到考核条件者,取消其省级孵化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