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粤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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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领域。申报项目属于我区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能促进我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领域,重点支持装备制造、医疗器械、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工业设计等领域。
(二)申报类型。申请团队分为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两大类。
1、创新团队:对于由南海区范围内现有企业(创新团队项目承载单位)引进的团队,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签订聘用合同的日期至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不能超过1年。
2、创业团队:申请团队已在南海区内注册成立的公司(创业团队项目的承载单位)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日期须在2014年4月20日以后;申请团队尚未在南海区内注册成立公司的,须在通过评定后的3个月内在南海区完成公司注册手续。
(三)创新团队承载单位要求。
1、创新团队承载单位上一会计年度缴纳的税收须不少于200万元(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为依据)。
2、创新团队的申报项目与承载单位主营业务要有较好的关联性。
3、承载单位必须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团队成员的岗位、工作职责、工资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不少于项目实施期限。
(四)创业团队承载单位要求。
1、创业团队承载单位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启动扶持资金额度 (申报前已经成立承载单位的,要求相同),承载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申报书中填写的所有成员)之一。
2、为增强团队结构的稳定性和激发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都必须持有承载单位的股权,且核心成员所占承载单位股权比例的总和不能少于承载单位股权的30%。
3、承载单位必须和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团队成员的岗位、工作职责、工资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不少于项目实施期限。创业团队承载单位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必须是团队核心成员之一,带头人必须担任承载单位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
(五)团队核心成员工作时间要求。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全职在承载单位工作的数量不低于团队核心成员总数的50%,其余核心成员每年在承载单位的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
(六)申报团队需符合的其他资格条件根据扶持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支持方式与强度:
(一) 项目启动资金扶持。对评定的A、B、C类创新创业团队的承载单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项目启动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所申报项目的研发、生产等方面的支出。
(二) 办公场地和人才公寓租金补贴。
1、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对被评定为“A、B、C类的团队,分别给予承载单位300平方米、200平方米、15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3年租金补贴;
2、人才公寓租金补贴。对被评定为A、B、C类的团队,分别给予承载单位150平方米、120平方米、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3年租金补贴;
(三)第(一)条的扶持奖励政策适用于创新团队,第(一)、(二)条的扶持奖励政策适用于创业团队。
(四)扶持资金根据团队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五)经认定的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可按照南海区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优先租住我区人才公寓等优惠政策。
(六) 强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战略中的支撑作用,鼓励团队承载单位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OTC)挂牌。充分利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基金(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与社会资本的联投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人才团队项目,加速团队项目产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