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粤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网址:www.yuexunnet.com
联系人:潘经理
手机:18027673817
微信:fsyuexun
固话:0757-85523031
QQ:203738088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金贸大道6号中盈广场A栋402室
一.申报条件:
(一)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我市从事自主创新工作,在我市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科技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二)市科技进步奖
1、推荐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推广应用,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在佛山市注册。
2、推荐项目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有效专利、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动植物品种、新药证书等,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征求未列入报奖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作者的同意,并提交知情同意承诺函。
3、推荐项目要求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2年以上(即2013年1月7日前已应用)。
4、推荐项目要求出具成果评价证明,如鉴定证书、市级科技项目验收书、市级以上评估、行业审定意见等。推荐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成果登记证明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日。对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即2013年1月7日前已获得审批。土木建筑工程类项目要提交2013年1月7日前的整体工程验收报告。
(三)市科技进步奖(企业家类和技术人才类)候选人要求是推进我市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和技术人才。(具体推荐要求见附件1: 佛山市科技进步奖(企业家类和技术人才类)候选人推荐要求)
(四)市专利奖
1、推荐项目的申报主体是专利权人和实施单位,专利权人为第一申报人,专利权人必须是拥有我市户籍的公民或在我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实施单位必须是在我市注册的法人单位。
(1)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以上的,第一申报人必须征求未列入报奖的其他专利权人的同意,并提交知情同意承诺函。
(2)申报的专利必须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奖或市专利奖。
2、推荐项目的专利必须实施2年以上(即2013年1月7日前已实施)。
3、获得市专利奖的专利将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申报并获得中国专利奖和广东专利奖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专利资助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4]44号)给予相应配套资助。未获得市专利奖的专利经任何途径申报并获得中国专利奖和广东专利奖将不再给予市级配套资助。
二.支持方式与强度:
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市科技进步奖:特等奖50万元,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市专利奖:专利金奖15万元、外观设计金奖10万元,专利优秀奖、外观设计优秀奖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