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粤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网址:www.yuexunnet.com
联系人:潘经理
手机:18027673817
微信:fsyuexun
固话:0757-85523031
QQ:203738088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金贸大道6号中盈广场A栋402室
最近有不少新办的广东佛山顺德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广东佛山禅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广东佛山南海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广东佛山三水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广东佛山高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粤讯小编咨询他们企业因业务原因变更了一些事项,那么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相应也要变更,需要怎样申办?
办理变更许可权限
1.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证书,名称变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非名称变更由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造价甲级、物业服务一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物业服务企业一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非名称变更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省属国有企业办理非名称变更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证书,办理名称变更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非名称变更在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属国有企业办理非名称变更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工商注册地在广州、深圳的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明变更企业名称和非企业名称均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理。
二、办理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变更事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变更事项办事流程
(一)网上填报申请
企业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通过后,企业在网上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纸质申请表格。
(二)核验纸质材料
1.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变更事项(除以下特别说明情况外),均在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主管部门核验原件。主管部门核验后,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中加盖核对章,并在企业纸质申请表格上加具意见。
2.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中企业名称的,直接到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核验原件。
3.省属国有企业办理以下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变更,直接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核验原件:工程勘察企业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设计企业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一级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和二级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监理企业甲级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
(三)提交电子申请
网上申请信息经核验材料原件的主管部门提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递交申报材料
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受理的变更事项(包括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变更事项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变更事项),企业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递交申报材料,领取接收凭证。
申报材料包括:
1.纸质申请表格。申请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变更事项的企业,应提交《广东省建设类企业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变更申请表》、《建设工程企业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建设工程企业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变更事项的企业,应提交《广东省建设类企业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变更申请表》和《变更备案表》。
2.经相应主管部门核验原件的纸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变更事项的企业,应提交2套纸质附件材料的复印件;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变更事项的企业,应提交1套纸质附件材料的复印件。
(五)领取办理结果
1.申请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变更事项的企业,在“三库一平台”上查询申报件办理状态为“可取件”后,持接收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在网上提出申请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2.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变更事项的企业,在“三库一平台”上查询申报件办理状态为“可取件”后,持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所有原件、接收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证书或打印变更内容,或在网上提出申请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三、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请表格
1.申请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变更事项的企业,应提交《广东省建设类企业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该申请表由“三库一平台”打印生成)和《建设工程企业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一式一份。上述表格由企业加盖公章,并加具核验材料原件的主管部门意见。
2.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变更事项的企业,应提交《广东省建设类企业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该申请表由“三库一平台”打印生成)和《变更备案表》一式一份。上述表格由企业加盖公章,并加具核验材料原件的主管部门意见。
(二)纸质附件材料
企业提交经相应主管部门核验原件的纸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变更事项的企业,应提交2套纸质附件材料的复印件;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变更事项的企业,应提交1套纸质附件材料的复印件。
1.通用材料:包括企业广东佛山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和企业原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现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不同变更事项需另行提供的资料(详见表二)。
四、由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主管部门办理的变更事项具体办事流程和申报材料由该主管部门制定,请相应主管部门制定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并向社会发布。